12月30日起,G5511集阿高速启用2处固定测速设备→

百科   2024-12-23 18:19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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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5511集阿高速大队对管辖范围内启用2处固定测速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集阿高速大队决定自2024年12月30日0时起,在G5511集阿高速大队管辖范围内启用2处固定测速设备。

固定测速设备具体位置如下:

G5511集阿高速126公里加270米(乌兰浩特方向),119公里加620米(呼和浩特方向),大型汽车限速100km/h,小型汽车限速120km/h。

上述区间,测速标准为小型客车限速120km/h,除小型客车外其他车辆限速100km/h,且设置有关交通标志。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集阿高速大队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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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集阿高速大队

设计制作 张 丹 

校对 / 郭晓辉

校审 / 其木格

终审 / 乌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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