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鸡”新规12月30日执行,没非机动车道该走哪→

时事   2024-12-29 18:07   广东  

12月30日起,《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但部分骑行人在行驶途中仍有困惑,如:哪些行为会被处罚?当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时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该怎么走?

对此,广州市交警部门发布重点提醒。


《规定》共8章55条,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12月30日起,广州交警将按照《规定》相关要求加强路面管理,规范通行秩序。

《规定》中明确——

  • 当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有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当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遮挡号牌时,交警部门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当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驾驶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交警部门将责令恢复原状,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恢复或者现场无法恢复原状的,交警可以扣留车辆。


  • 当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有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经交警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另外,为他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路上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骑行人该怎么走?

近年来,交警部门一直积极配合市规划、交通等部门研究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受限于道路资源,广州市非机动车道仍然存在车道缺失、过窄、不连贯等问题。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如非机动车道被占用而无法通行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驶回非机动车道。

接收不到短信提醒怎么办?

如骑行人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或变更其他号码,请及时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版块更新在用的手机号码。

如电动自行车被盗或者号牌被盗,产生的违法并不是本人所为,如何处理?

在发现车辆或者号牌被盗后,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并开具报警回执,同时向车管部门进行车辆被盗抢登记或者申请换领(补领)车辆号牌。

对于非本人的违法,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违法处理大厅”—“非机动车违法云端办”进行线上申诉,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报警回执等资料前往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申诉。

在此提醒大家,在车辆信息发生变更(如将车辆卖给他人)时,应当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变更车主信息。

广州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出行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广州交警将持续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优化非机动车通行条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文明守法出行,加强路面管理,和广大市民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在此,也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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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
编辑:杨帆
校对: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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