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在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后,广州交警将依法对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等环节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
按照新规,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头盔、未正当悬挂号牌,或者存在对电动自行车的非法改装等行为,交警将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交警可依法扣车。
30日上午,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和同福东路的路口,交警现场对沿路的电动自行车现场执法。
“先生,你的头盔不符合3C标准,车牌呢?” 上午9时40分左右,一名戴着红色头盔、骑着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执勤交警拦下,面对交警的询问,该男子解释说:“头盔是工地上的,号牌丢了还没来得及补办……”最终,该男子被执勤交警依法予以警告处罚,并被提醒及时补办号牌。
现场,多名“电鸡”车主被依法处罚。这些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未佩戴头盔、未悬挂有效号牌、遮挡号牌等。其中,一名“电鸡”车主因无牌上路被依法扣车。
新规中涉及交通出行方面的,广州交警将依法加强管理,通过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据统计,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70%。同时,交警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按照法规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环节开展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秩序。
今年以来,广州新增非机动车道357公里
在依法加强管理的同时,交警部门还持续推动慢行系统建设,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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