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无小事 桩桩件件系民生

政务   2024-10-29 23:21   贵州  






“人民好警察 为民办好事”



“感谢你们一直耐心帮助我们调解,我们才能够这么快化解矛盾!”
10月15日上午,酒厂工人何先生拿着一面写有“人民好警察 为民办实事”字样的锦旗走进了金沙县公安局民兴派出所,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其耐心调解矛盾。



原来,9月13日,民兴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某酒厂有两名员工打架,请派出所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及时制止了双方争吵。据当事人陈先生称,其是酒厂的货车司机,运货到酒厂后请酒厂的搬运工何先生卸货时两人发生矛盾,导致发生口角,进而相互推搡。

为有效避免矛盾升级,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帮助两人进行调解,但因双方情绪激动难以稳定 ,互不退让,当日开展调解未成功,民警让其二人先行返回冷静平复心态并持续关注两人动态,次日,民警再次组织二人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民警循循善诱,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渐消除了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和疏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同时,表示以后遇到问题会冷静处理,并对民警耐心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积极调解 不让“薪酬”变“心愁”



10月18日,织金县公安局黑土派出所接到吴某军的报警电话称,其从都匀市来到黑土镇打工,在工地辛苦劳作了几个月却拿不到工钱,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民警接到求助后,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经了解,吴某军和工地老板罗某兴于今年6月初达成口头协议,吴某军在工地上开挖掘机,罗某兴承诺每月支付其8000元的工资。但吴某军工作的三个月期间,罗某兴仅支付了吴某军3000元工资。现吴某军要求结算工资,罗某兴以实际工作未满三个月为由,拒绝结算三个月的工资,两人因此产生矛盾。

民警在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及问题症结后,分别向双方讲法规、明政策,分析利害关系。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罗某兴20天内结清吴某军剩余工资。






拖欠货款引纠纷 民警调解促和谐



“警官,请你们去帮处理一下,有几个人堵在我的工地上不让施工。”10月22日10时许,接到群众罗某的求助电话,正在尖山村执勤的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罗某6月因施工需要向文某采购了一辆挖掘机,并先支付了10000元定金,剩余36000元尾款尚未结清。文某多次向罗某催收尾款无果后,一气之下带人到罗某的工地上阻止其施工。


在了解诉求后,民警先缓和双方情绪,随后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通过分析双方纠纷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步步打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罗某在10天后将剩余尾款付清,在此期间文某不得再阻止其正常施工。


罗某与文某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同时对派出所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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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   肖
审核:罗瑞杰
审发:郭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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