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报道丨盯紧高质效,筑牢公益诉讼初心使命

政务   2024-12-03 19:06   广东  




广东省佛冈县检察院检察干警对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


广东省佛冈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人大代表共同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其内在要求是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即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应深刻理解这一内在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治的新期待出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生动实践彰显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四大检察之一,是相对于传统的刑事检察职能的一项新兴重要职能。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需要不断探索新的办案模式、方法,积极运用检察一体化、公开听证,引入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坚持理念牵引,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机制是把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的途径。要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治理效能,既要有理念的牵引,也要有机制的促进。


(一)理念牵引


强化系统思维,助力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检察需要不断强化系统思维,立足服务大局,积极履职尽责,深度融入国家战略实施要求,结合当地党委政府推进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传统模式,积极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检察监督路径,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办案模式,实现法律监督沿“点—线—面”开展,做到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坚持人民至上,彰显公平正义。“人民至上”是做实“高质效”的落脚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现实关切、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关注国家部委点名通报、中央媒体曝光、引发网络舆情的重大问题,因地制宜、及时稳妥开展特色“小专项”工作。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办案的根本标准。要在办案结果、办案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树牢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提升群众感受,用“高质效”擦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人民至上”的底色。

走好群众路线,提升办案质效。“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办案是一门需要不断操练的司法实践课程。要做到“三个善于”,不仅要求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精深的业务本领,还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丰富社会阅历、积累实践经验。特别是对于大部分直接“从学校到机关”的检察人员而言,更要通过基层一线办案,深化对常情常理常识的认识,加深对多元社会关系的理解,才能清晰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


(二)机制建设


推行一体化办案格局。检察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各职能之间能够实现有机融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应认真落实融合发展理念,加强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和融通,建立线索移交和会商机制,通过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办案模式,形成上下指挥有力、贯通衔接一体、机动灵活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解决线索的审查、运用和二次转换的问题。

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非一蹴而就,很多工作是持续的、长远的,需要后续跟进和巩固。应认真排查检视已办的监督案件,尤其是近年来办理的违法用地、文物保护、环境污染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发现虚假整改、违法不实、事后反弹等问题,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着力巩固“存量”效果。

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持续扩大公益诉讼的公众参与度,通过制定听证程序指引、加强听证指导督导等方式,贯彻落实“应听尽听”原则,推动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规范化、司法化、实质化。同时,不断深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

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质效体现在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上,要注重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题调研报告,推动堵漏建制、完善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深化数字赋能,强化科技支撑,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树立数字意识,运用大数据创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手段。通过构建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总结办案逻辑和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基础。同时,深入挖掘检察机关内部及互联网开放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工具,清晰展现隐藏在数据背后的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深层次的监督线索,拓宽线索来源,提升办案规模。

数据模型加“四检融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数据赋能指引办案方向,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公益诉讼监督线索,并同步移送刑事立案、行政违法等线索至相关部门。运用“四检融合”方式,审查、调查、侦查相结合,查深查实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开展多环节、全链条、深层次监督。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并推广优质模型,实现“一域突破,全市共享”,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应用数据赋能检察办案。针对传统公益诉讼检察线索获取渠道窄等问题,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案件线索发现、案件事实证明、整改成效跟踪等环节,变被动为主动,提升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的参与度、覆盖面、纠正力。激活“沉睡”数据、攻克外部数据壁垒,保障数据共享和挖掘应用。加强与执法机关的数据联通,促进数据流动,构建“数据池”,实现数据与办案的紧密联动。

实现数据模型从“小切口”向“集约化”转变。坚持数字检察系统观念,挖掘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推动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溯源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以“小切口”为突破,运用数字思维和方法,梳理数据和碰撞方向。树立从“小切口”转向“大覆盖”的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将具有关联点的多个模型向集约化、模块化、体系化方向提升,促进深层次社会治理。

用好“科技”助手,推进办案智能化建设。运用文本识别、数据对比等技术挖掘类案线索,提高线索质量和时效性。加强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电子数据库等技术,构建“智能初筛+专项引领+人工比对”和“网格+检察”的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提高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能力。推进办案智能化建设,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专业水平高、行动能力强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


抓好“党建”核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检察队伍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根本,在检察事业发展中居于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党建红”带动“检察蓝”,不断促使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守护公益的初心使命,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的职业自豪感、尊荣感、成就感。组织开展专题党课、集中学习会、读书分享会、业务沙龙,切实把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在日常,在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中不断坚定政治信仰、铭记检察使命。

抓好“团队”建设,带动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挑选专业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核心团队,交办重大、疑难、新型案件,通过“专办+专研”方式,在办案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调查方法、应诉技巧以及沟通协调等方面能力,努力培养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的领军人才,形成“一业一人”“一业多人”的人才局面。创新干部培养方式,通过参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组建工作专班等方式,让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特别是业务骨干、年轻同志都得到充分的实践锻炼。

抓好“典型”培育,发挥指导引领作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形成科学化的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和常态化的评价机制。不断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积极参与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发挥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示范和引领作用。以“评查+评选”,推动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整体提升。

抓好“创新”引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围绕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办案质效的提升等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鼓励、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特别是专家库、专业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加强研究成果的实践运用和转化。整合系统内外理论研究资源和力量,发挥研究基地、专家库的专业作用,通过案件咨询、课题合作、联合调研、研讨交流等方式汇聚智慧,深化对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基础理论及制度建设基本问题的认识与把握。

坚持全院“一盘棋”统筹,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要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更要让更多人知晓。不断传播法治正能量,唱响检察好声音,实现“检察宣传引领检察业务、检察业务促进检察宣传”的良性循环。在讲好检察办案故事的同时,注重挖掘、整合具有代表性的工作经验。将品牌建设贯穿到日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总结探索管用实用、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打造出一批具有特色的亮点、品牌,立体呈现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亮点和法治价值,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的高质量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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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检察日报

本期编辑丨苑家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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