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文摘   2024-10-16 21:15   贵州  



     

     







一、参保对象及范围


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荔波县户籍和非本县户籍人口、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新生儿、常住本县的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等)。










二、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筹资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二)缴费时间  

1.集中征缴期。在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参保,个人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

2.零星征缴期。

①普通群众: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参保,不享受财政补助部分,个人按107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固定待遇等待期为90天。

②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享受90天(含90日)动态参保政策。职工医保待遇结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③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享受全年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④新生儿: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享受90天(含90日)动态参保政策,按400元/人·年标准参保缴费。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且自出生之日起至缴费之日止90天内(含90日)的新生儿,缴费时间按上述规定可以延至2026年3月30日。属于特殊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薄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⑤特殊困难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对象、优抚对象、符合参保资助的重度残疾人、稳定脱贫人口、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享受全年动态参保资助政策,按规定享受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并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特殊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标准


特殊困难人员参保均可享受参保资助,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资助。年度内身份属性发生变化的,不进行二次资助。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下缴纳方式。

1.通过当地金融便民服务点的农业银行(惠农通)、建设银行(裕农通)、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信合村村通)、贵阳银行(农村金融站互联网终端),以及农商行(农信社)移动POS机、农行移动POS机缴纳。

2.将居民医保费交给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

3.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等营业网点柜面缴纳。


(二)线上缴纳方式。

1.支付宝:进入支付宝后,依次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2.微信:进入微信后,依次选择“我”—“服务”—“城市服务”(注:需确认当前定为为贵州省范围内,如黔南)—“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3.微信公众号: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医疗服务”—“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也可以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享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4.云闪付:进入云闪付后,依次选择“政务民生”—“社保缴费”,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5.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贵州银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荔波富民村镇银行等手机银行(APP)缴纳。


(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方式。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代缴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五、注意事项


1.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医保,应联系所在单位办理停保,再办理城乡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2.各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均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如需办理请及时对接窗口工作人员。县级医保窗口对外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各乡镇医保经办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本资料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854—3618986  、 0854—3615053





来源:荔波医保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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