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11”来临,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和西湖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电子商务经营者:
选择正规平台,谨防钓鱼网站
选择正规网络交易平台,不随意登录陌生购物网站、购物App或不明链接弹窗等,防止误入钓鱼网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受损。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不点击商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点击通过短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警惕直播套路,避免从众心理
“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明星流量”已成为时下新型电商模式,直播间营造的热销氛围会刺激跟风消费。消费前要从自身需求、产品质量等方面,多角度考量是否需要购买产品。
看清促销规则,避开消费陷阱
弄懂优惠条款,仔细阅读并弄懂促销规则,比如满减的门槛、是否可叠加使用、赠品的发放条件等,避免因误解规则而产生不必要的消费或无法享受优惠。不要被看似折扣力度很大的打折活动所迷惑,可通过多个电商平台或不同时间段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先涨后降等虚假折扣的情况。
细辨买家评价,抵制刷单炒信
选购商品时要适当了解信用评价信息,对销量很大但评价很少,好评描述详细但内容大同小异等现象提高警惕。要主动拒绝电商提供的有偿刷单、好评送红包等行为,自觉维护自己和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依法“亮照、亮证、亮规则”经营
网络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应当如实公示自我声明、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及时更新。
严禁不正当价格行为
严禁虚构交易、刷单炒信、编造用户评价,禁止在经营活动中设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禁止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遵守退货规定
依法落实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对法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当显著标识并供消费者确认。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平台经营者应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规定。
编辑 | 赵彤
供稿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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