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存档人员:
根据2025年度西安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雁塔人才)现场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进行现场确认,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丈八东路与电子正街南段万象广场雁塔区政务服中心一楼大厅A01•A02窗口)
联系电话:029-81160031
二、报名方式
1.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附件1)文件明确的相应级别和专业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
2.2024年度未报名和2025年度首次报名的考生携现场确认材料至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抽号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报名点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考试。
3.2024年度已报名但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查看报名流程的进度。可同时关注微信“待办事项提醒”,仔细阅读提醒内容,按提示内容完成报名相关工作:
(1)如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环节变成绿色√,状态信显示为“您已完成报名确认,请等待考点、考区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代表报名确认已成功,无需再办理现场确认。自动确认考生2025年所属考点和2024年一致。如资格审核期间未接到不合格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即可。如审核期间接到不合格通知,请及时联系2024年度报考的报名点进行核实,谨防诈骗。
(2)如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环节为灰色,考生务必按照所属报名点要求,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未按报名点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名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提交要求
1、市属市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单位负责在职职工(含聘用职工)报名事宜,对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负责。市级主管局统一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2、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1)直属单位负责在职职工(含聘用职工)报名事宜,由本区县(开发区)卫生行政健康部门审核确认。
(2)区县(开发区)审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内从业的考生:
档案存放机构不在西安市辖区以内的,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审核报考资格并加盖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持介绍信,按本区县(开发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报送资料时,单位经办人还需提供此类考生在本医疗机构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西安市各级人才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本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
档案存放在西安市辖区以内的,考生打印申报表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向存放档案机构提交报考资料,办理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2025年报名新考生需提交:雁塔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书原件;(注:根据雁塔区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协议书第五条:甲方在存档期间,如果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须在15日内持单位离职证明,到乙方办理转出手续;若甲方户籍迁出雁塔区,也须及时到乙方办理转出手续)
2.《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和本科学历按规培条件报考临床、中医、口腔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证须复印完整,所有盖章的页面都须提供复印件。新版医师资格证请仔细核对注册信息,如注册地点打印在备注页面的也须一并复印提交)。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每个考生的材料按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工作情况”栏要求:“单位名称”:实际工作单位全称;单位所属:实际工作单位所属情况;单位性质:实际工作单位性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资格证及执业证复印件(所有信息页均需复印),聘任证明(附件2聘任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报名表及复印件材料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一线人员报名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模板见附件3)一式三份,以及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文件须注明符合哪个文件的一线人员规定、享受什么政策倾斜、公示方式、公示结果和单位意见。同一单位有多名人员的,所在单位出具一份文件后附名单和公示材料)
五、考试收费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缴费。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须在2025年2月7日—2月16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不可补缴,视为考生放弃考试。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发〔2023〕19号)执行,每人每科70元。
2025年4月2日—20日期间,完成缴费的考生可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打印准考证和考后成绩查询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附件1:人社部发〔2021〕51号
附件2:聘任证明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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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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