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2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生态环保办函〔2024〕19号)建议,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现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4年10月2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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