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乐桥镇严格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皖文旅秘〔2024〕144号文件要求,对照安徽省公共文化空间评估定级标准,开展公共文化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经乐桥镇公共文化空间自评,县委宣传部推送,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评估报送至省委宣传部出版管理处、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乐桥镇公共文化空间最终被定级为省二级公共文化空间。
乐桥镇将珍惜荣誉,持续巩固现有成果、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