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
记集体三等功奖励的公示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拟给予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奖励。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期限自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如发现有影响奖励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委组织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43-2395858
联系地址:博兴县行政中心1809房间
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