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小纠纷”一时上头成“大矛盾” 锡市公安局快速处理一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

政务   2024-09-10 17:02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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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邻里间本该守望相助

若因为一点矛盾就大动干戈

伤了邻里和气又使自己懊悔不已


案情回顾

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锡市公安局强化责任担当,有力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9月9日,杭盖第二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案,行政拘留1人。

近日,杭盖第二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家防盗门被楼上邻居损坏。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崔某因日常琐事与报警人发生纠纷,崔某酒后一时冲动将报警人家的防盗门故意损坏。民警依法将崔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崔某对其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崔某(男,34岁)已被锡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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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争执矛盾不可避免,凡事要相互理解,切勿一时冲动,损坏他人财物。若只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耍横打砸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照价赔偿那么简单,有可能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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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征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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