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
11月18日,彭阳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民警赵景城、政工监督室工作人员和失主一起来到县第四中学,举行了一场特别的“颁奖仪式”,将印有“拾金不昧好少年”的荣誉证书颁发给八年级四班的学生杨天玉,表扬他品德高尚、诚信可嘉的拾金不昧行为。
彭阳县第四中学学生 杨天玉:昨天晚上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在宁馨花园的丁字路口,捡到了一个比较大一点的黑色钱包,打开发现里面有很多的现金及信用卡,我第一时间找爸爸带我去了白阳派出所,恰巧失主也在报案,就现场归还了钱包,我觉得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应该以诚待人、以信取胜,做一个诚实守信的新时代好少年。
为了表示感谢,失主还买了书包、羽毛球拍和笔,民警买来了警察熊一同送给杨天玉。县第四中学的师生们得知此事后,对杨天玉拾金不昧的行为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彭阳县第四中学教师 刘海燕:学校经常以演讲、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杨天玉同学在学校尊敬师长、关爱集体、乐于助人,学习方面踏实认真,我作为他的班主任老师,我为他拾金不昧的行为感到骄傲。
失主马勇是彭阳县个体经营户,11月17日晚上在送餐的途中不慎将自己的钱包丢失,里面有八千余元的现金、卡、身份证及其他重要证件。当马勇发现钱包丢失后,非常着急并第一时间赶往白阳派出所报案。
失主 马勇:我在白阳派出所报案的时候,没想到彭阳四中的学生杨天玉在他爸爸的陪同下到白阳派出所寻找失主,民警在拿到钱包时经核实,与我描述的事实、现金、卡片都相符,是我本人所有,然后民警现场还给我。
彭阳县公安局白阳派出所民警 赵景城:我们公安机关是非常重视青少年的发展和教育的,所以我们今天联系到了失主一同前往彭阳县第四中学,一方面是向杨天玉同学表示赞扬,另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向广大青少年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引导和倡导广大的青少年能够将拾金不昧这种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杨天玉拾金不昧的事迹充分展现了新时代青少年的良好个人品格,激励着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共同营造着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