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有关问题汇编

政务   2024-10-19 19:58   广西  


根据《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住建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材料审核、初核、抽查、现场核验等工作,经南宁市住建局整理近期市民咨询较多问题,为便于我市市民申请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现将部分问题以解答形式公告如下: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中要求的装修登记证明照片如何提供?

答:南宁市试点出台南宁市装修登记小程序,在“南宁市住宅装饰装修登记小程序”(扫二维码或用微信搜索“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房屋安全模块下进入)上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视为已提供装修登记证明材料。

2.产权人委托他人代为装修的,是否可以代领补贴?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住宅房屋装修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3.我委托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进行全包装修,发票等材料是谁开给我?

答:如果按照委托装修公司申请补贴,则由装饰装修公司提供。发票上需分别列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细信息,若发票未能全部列明所购置商品明细,需提供该公司确认(盖章、签字等方式)的商品明细。

4.我买材料的时候,钱没有转到商家对公账户怎么办?

答:可与供货方协商一致后,完善证明材料。

5.开具的发票中包含了人工费等其他费用,这样的发票可以用于申领材料的补贴吗?

答:可以申请。但金额会予以核减,只补贴符合补充公告中要求的物品及材料的金额。

6.开票时项目名称和单位怎么填?

答:发票上项目名称、单位应尽量与补充公告最高限价表中产品类别(备注)、单位保持一致;若发票上产品的单位与限价表上单位不一致的,应换算成最高限价表上单位并在发票上备注。

7.我于8月25日全款购买了房屋装修材料,但当时没开发票,近几天了解到了补贴政策所以补办了发票,这个影不影响申请补助?

答:可以正常申请。

8.我在7月25日之前交了定金,7月25日之后交的进度款或尾款,能否申请补贴?

答:可以。以尾款或全款支付时间为准,本次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需发生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

9.商住房是否可以申请?

答:只有纯住宅可以申请。



二、审核标准


我家阳台封了窗或者有拆改建筑实体结构,还能申请装修补贴吗?

具体以现场核验实际情况为准,由住宅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是否违法。原则上,被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责令整改的,不予补贴。

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实际已交付的商品房是否可以申请?

具体以实际核验实际情况为准,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申请。

现场核验时本人不在可以么?

不可以。由申报人在云闪付APP发起申请实地核验,房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与申请人电话联系,通知上门实地核验时间。如通知的上门核验时间不合适的,申请人可与工作人员另行约定时间,另行约定时间应在接到通知的10个自然日内。

我在线上提交了材料,但是实际完工可能要几个月或者很久,怎么办?

本次补贴先到先得,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据初步了解,云闪付app上会实时公布补贴剩余名额,额度不足时将暂停受理材料。

房屋有多个产权人,多个产权人都参与了购买装修物品及材料,怎么申请补贴?

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以共有产权人名义开具的发票等材料可以申请补贴,但是补贴金额只能发到申请人银行账户,请您与共有产权人协商一致后提供共有产权人授权装修改造委托书。


注意:


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以上问答仅在南宁市行政范围内适用,如问答与自治区相关部门政策不一致的,以自治区政策为准,南宁市各县可以结合实际,参照以上问答执行。



来源: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

责编:傅永顺

审校:杨敏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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