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件。
江城县60余名干部职工
“零距离”直击职务犯罪庭审现场,
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在担任林业部门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贿送财物累计57万余元,并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庭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得到充分保障。经合议庭释法明理,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案件择期宣判。
“在组织的关心培养下,从一名林场普通工人成长为领导干部,因理想信念不坚定,贪欲滋生最终误入歧途……”庄严的国徽下,庭审现场亦是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旁听人员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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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江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 辑:夏梦杰
监 审:潘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