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开展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对2022年12月之前建筑领域施工项目
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申请
退还返还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进行返还
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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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避免资金长期沉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本县预存和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实际,对2022年12月之前建筑领域施工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申请退还返还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返还,涉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凭原始缴费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景东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办理返还手续,现公告如下:(识别下图二维码查看具体工程项目)
如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景东县人社局3楼(劳动保障监察股)进行投诉,联系人:李玉坚,联系电话:0879-6228132。
公告期满无投诉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请携带缴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到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股办公室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事宜,如有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3日
联系电话:0879-6228132
特此公告
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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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融媒体中心
来 源:景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 辑:夏梦杰
监 审:潘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