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党委原书记何淑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淑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和耗材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淑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淑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何淑明,女,妇产科主任医师,妇产科博士,中山市“十二五”产科学科带头人,现任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广东省医院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医院协会县(市、区)级医院分会主任委员、广东省优生优育协会盆底与产后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医学会妇产科学会委员、广东省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委员、中山市围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中山市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被评为全国优秀医院院长、全国健康传播核心专家、广东优秀医院院长、中山市第六期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等称号;近年荣获中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各1项,承担省、市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SCI文章7篇。对妇科炎症、肿瘤、不孕症、月经病及优生优育有独到的诊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