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公布2024年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民生   2024-11-21 07:05   吉林  


民生领域

虚假违法广告

典型案例




年初以来,吉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培训等民生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现选取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01

吉林省某医药公司广告违法案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执法稽查分局调查查明,吉林省某医药公司在外省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广告,含有表示医疗器械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和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等内容,同时还存在未按广告审查内容发布,使用患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行为。

2024年8月,长春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执法稽查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2

吉林省某药房连锁公司广告违法案

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调查查明,吉林省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自营店铺发布的普通商品、普通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含有引人误解的内容,同时还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4年4月,长春市市场监管局二道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梅河口市某眼科医院公司广告违法案

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梅河口市某眼科医院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梅河口市某眼科医院”视频号中发布的宣传视频含有对6名近视眼患者术前和术后进行对比的内容,存在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的违法行为。

2024年1月,梅河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有关规定,对该医院作出罚款及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的行政处罚。

04

白山市某医院广告违法案

白山市市场监管局江源分局调查查明,白山市某医院在户外广告牌上发布的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存在发布医疗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文号的违法行为。

2024年4月,白山市市场监管局江源分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医院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5

延吉市某生活用品馆广告违法案

延吉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延吉市某生活用品馆在某电商平台发布标题为“韩国进口爱敬樱花香皂精油香水皂洗手洗脸沐浴美容皂保湿滋润100g”广告中,存在使用“嫩白肌肤、天然护肤、有效除螨除菌、舒缓抗敏”等特殊化妆品功效和医疗功效用语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2024年2月,延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吉林市某教育咨询服务公司延吉分公司广告违法案

延吉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吉林市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延吉分公司发布的标题为“恭喜某某学子24年国考成功上岸”“上岸啦,XX面试太优秀了”等短视频中,存在对教育、培训效果作保证性承诺及利用受益者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内容。

2024年5月,延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分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吉林市场监管


长春百晓生
关注百晓生,知晓长春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