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旅游包车、班线客运、定制客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7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道路客运从业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经营秩序,确保运输安全。
案例一:2024年4月27日,车牌号为吉AZ1131的大客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0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乐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二:2024年8月13日,车牌号为吉AZH441的大客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5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吉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三:2024年1月26日,车牌号为吉AZH736的大客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0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乐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四:2024年5月21日,车牌号为吉AZH441的大客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0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吉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五:2024年3月12日,车牌号为吉AD2789的大客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0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吉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六:2024年9月2日,车牌号为吉A53J1T的客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5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顺成旅游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七:2024年8月21日,车牌号为吉A76N9E的客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罚款1500元,扣除车辆所属企业吉林省申亨旅游有限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0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驾驶员做出带车学习7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来源:长春交通运输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