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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施甸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九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院领导班子成员、副科实职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共18人参加学习,党组书记、院长赵绍湘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保山市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程蕊作专题发言;随机抽取2名参学人员发言。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云南考察研调,多次给云南干部群众回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会议要求,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把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要抓实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司法救助等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最大限度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依托施甸法院的“红色阵地”,加强党建文化、法治文化、廉洁文化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法院力量。
供稿:程 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