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嫌疑人上门取钱 滨城公安抓获4名涉诈人员

政务   2024-09-20 17:45   山东  




嫌疑人亲自上门取现金

当心!

诈骗新升级

网上诈骗+线下取钱

骗子将容易“上钩”的受害人

引导至虚假平台

诱骗其帮助取现、购买黄金

利用银行卡“洗钱”

9月14日

滨城公安破获一起上门取现

帮助境外诈骗集团洗钱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案件回顾


910日,滨城公安接到X女士报警称,自己被骗了70万元,钱是在自己办公室被拿走的。

办案民警听完后,感觉这起诈骗案“不简单”,被骗巨额现金,还是在其办公室内亲手交给嫌疑人,这是什么情况?

面对警察的询问,X女士讲述了被骗经过:

X女士因经商缘故,交友广泛,偶然认识李某某(骗子用的假名),很有共同话题。“他在济南当兵,通过接触很靠谱,我对他挺有信任感。”在一次聊天中,李某某表示自己姐夫是某黄金公司的总监,投资了一个项目,收益很高可以一起赚钱,X女士不疑有他,便答应跟着一起投资。
“下载了他给我的一个APP链接,注册成功后会有客服指引,通过客服提供的步骤进行充值,随后我的银行卡会有大量资金转入,我取出现金会有工作人员上门取钱,随后我下载的APP内的金额也会增长。”X女士说陆陆续续投入了70万元,在李某某和其姐夫的“运营”下,app账户上的金额高达近200余万元。

警察猜测没错,X女士是诈骗集团洗钱中的一环,她是受害者,同时也是犯罪者。根据民警调查,诈骗集团在境外,只能从境内的洗钱团伙开始入手。

民警通过X女士办公室附近的监控及银行卡资金往来锁定了王某某(男,27岁)、耿某某(男,21岁)、焦某某(男,24岁)、耿某(男,24岁)4名犯罪嫌疑人。


经研判分析,民警摸排到4名嫌疑人的落脚点在淄博市,911日民警立即赶往淄博市某小区蹲守,12时一举将王某某、耿某某抓获。循线追踪,91413时将焦某某、耿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帮助境外诈骗集团洗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破中。

以黄金、手机、虚拟货币等物品为媒介
通过高买低卖手法
实现非法资金“洗白”
是一种“洗钱”方式

1、诈骗团伙为快速洗钱,把从银行取现、换虚拟币的方式转变为在金店、花店、蛋糕店、烟酒店等进行大额消费套现,上门取现金

2、诈骗分子会要求专门为其转移诈骗赃款的不法人员购买方便变现的商品(如烟酒、礼盒、黄金等),提出将钱打入商户经营者或者个人的银行账户内,让其提供银行卡号。随后,诈骗分子将卡号转发给电诈案件受害人。商户或个人收到的“预付款”实际是电诈案件被骗来的“赃款”

3、受害人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同时,导致银行卡账户被冻结,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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