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因疑似给学生食用臭肉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议。据报道,家长们在发现孩子在学校食堂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后,愤怒地赶到学校,揭开了食堂令人作呕的一幕:猪肉已经变质发臭,却被准备用来烹饪学生的午餐。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家长们的强烈不满,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深刻反思。
事件经过
2024年10月16日,网上开始流传一段视频,内容是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内的猪肉已经变质发臭。视频中,家长们在看到这些肉后,纷纷表示愤怒和不解,认为学校不应该让孩子们吃这样的食物。而学校方面一开始试图否认问题,直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
据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报,长丰学校食堂的鲜猪肉片经第三方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原因是该批次鲜猪肉在运输及存储过程中,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存放时间过长,导致变质变臭。此外,家长还反映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但经调查,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并非生产日期。
责任归属
在这一事件中,责任显然并非单一一方所能承担。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到相关监管部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职和疏忽。
学校责任
长丰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本应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然而,在这次事件中,学校对食堂的监管显然存在严重问题。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选择、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此外,学校对于家长和学生的反馈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事件爆发前,已经有学生反映食堂饭菜有异味,但学校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导致问题进一步恶化。
食堂承包经营企业责任
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长丰学校食堂的承包经营企业,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然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在食堂经营过程中,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导致变质猪肉进入食堂。
监管部门责任
虽然市场监管部门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介入调查,并依法对涉事企业和学校进行了处罚,但这也暴露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不足。为何变质猪肉能够顺利进入学校食堂?为何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问题都需要监管部门进行深刻反思和整改。
三、后续措施与反思
在这一事件曝光后,官渡区教育部门已经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并对涉事企业进行了严厉处罚。同时,昆明市纪委监委也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了调查处理。这些措施无疑是对事件的有力回应,但更重要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首先,学校应加强对食堂的监管和管理力度,确保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具备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其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监管部门应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处罚,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最后,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监督。家长、媒体和公众应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和曝光,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昆明一学校疑给学生吃臭肉的事件再次敲响了校园食品安全的警钟。我们应该从这一事件中汲取教训,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和管理力度,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和整改相关制度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