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上访比登天还难:母亲提着孩子人头去京上访
文摘
2024-10-13 08:28
湖北
(崔黎摄影:崔黎、原安徽省原阜南县委书记、现为安徽省水利厅副厅长)!冤假错案自古泛泛,包拯是雪反冤案的千古旗帜!作者几次在北京沙窝村和沙窝桥亲眼看到数以千计在北京告状上访的人,一是沙窝村沙窝桥距国家信访局很近,交通方便,有64、473、663、890、127、634、958、959等多条公交线路到天安门;二是露宿桥下和沙地可节省大量住宿费,尤其酷热的夏天为减轻蚊虫叮咬之痛苦,很多上访者就睡在沙地里用沙壅住自己的身体,仅留鼻子眼睛嘴在外面,那种上访之苦是常人难以想象和体感的;有的从四十多岁的一头青丝一直“住”在沙窝村沙窝桥上访到七八十岁的满头雪发甚至直到含冤吞恨而死,因为上京告状上访申冤雪枉比登天还难,那些数以千计的上访者在家信件上访总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所以只好“住”京亲自上访,但,亲自上访也很难“告发”“上发”,上访之难上访之曲折不亚于上访案件的本身那样程度之深痛苦难熬!沙窝村被称为中国著名的“上访村”!上世纪1990年代中央焦点访谈曾播出一个上访典型案例:一位农村妇女的独生儿子二十多岁,乡电管站的电管员上门收电费正爬在高高的木梯上查看土房屋檐下木挑上安装的电表度数时突然冒出一句:“你们偷电了!”。不料农妇的儿子在下面听到这句话十分恼火,自己明明没偷电,你怎么信口雌黄子虚乌有诬陷我偷电了呢?农妇的儿子顺手一扯木梯,电管员顺着木梯就滑落到地上,确实没受伤,但很气!回单位后就将此情况告诉领导,领导立马报警,单位与单位之间本有本位主义,派出所立马出警,结果太意外了,农妇身强体壮体魄健康的二十多岁独生儿子活鲜鲜地走进派出所,次日却死挺挺的被抬出派出所。儿子在派出所被活活打死!为了为儿子讨回公道,才四十大点儿的农民母亲从此走上了漫长的上访路,一个农民母亲买了大量的法律、医学和司法鉴定等书籍,硬是从头啃起,从四十多岁的一头青丝熬到年近八旬的满头雪发,这位伟大的令人心惊动魄锥心泣血感天动地的母亲到死没为自己活生生的一夜之间痛失生命含冤而死的儿子讨回公道!为什么那么多上访者宁可家破人亡或者本已家破人亡不惜一切代价把上访当作最后一根稻草当作生命最后的一段里程横下一条心上访呢?是他们心胸狭隘想不开无法释怀吗?不是,他们是在用生命垂死挣扎苟延残喘争取最后的公平公正和公道!用自己上访的生命去换回冤死生命的公正和公道!看了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教授、法学家罗翔老师的权威讲话,我们就知道中国的冤假错案之多和中国老百姓上访比登天还难之难!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教授罗翔老师说:“中国,有很多老百姓碰到冤屈他们会干嘛呢?会去上访。但是有学者统计,中国的上访成功率是千分之0.5,也就是一万个案件可能只有五个成功啊!这是有学者的统计,所以很多人采取极端方法去上访,因为不采取极端方法去上访,很难被人关注。就有一个我记忆深刻的极端上访案,某省有一个农妇,她的儿子被人打死了,公案机关没有立案处理,认为属于民间纠纷,所以这个农妇去北京上访,她把她孩子的头给剁了下来,提着头到北京,我都不知道她怎么坐上的火车,反正就是坐上了,她到了北京信访办,把人头往那儿一摆,你说震惊不震惊?这立马就震惊,所以这个案件后来就被处理了。但后来这个农妇大家觉得要不要抓她?构不构成侮辱尸体罪?构不构成?首先从条文上她侮辱尸体没有?她都把头给剁了,这叫不叫侮辱?叫。定侮辱尸体罪吗?定吗?你这就需要进行解释了,因为从文理上来说她是不是侮辱尸体,她就是侮辱尸体,但是我们要考虑刑法保护的目的,第一步看法益,她侵犯法益没有。侮辱尸体侵犯的法益是什么?侮辱尸体侵犯的法益如果你认为是一种社会利益,那就没办法了。因为有什么犯罪没有侵犯社会利益的?插队侵犯社会利益没有?侵犯了。所以我们要准确地把握她到底侵犯了什么利益。如果你认为侮辱尸体侵犯的是遗属的尊严,那是不是这就没有侵犯法益啊,那她就不构成犯罪,理解我的意思没有?这个叫目的性解释。”作者摄影:2024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