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消息,2024年度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安居保障申报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启动。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符合《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为自贡市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二)人才安居保障。符合《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经认定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市本级引进储备的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市属国有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企业和全市事业单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双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
历年入选国省市人才计划者或工艺美术大师、特级教师等获得者,在管理期内可享受“免申即享”,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自贡市高层次人才“免申即享”认定表》一式3份,进行复核认定,其余人才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1.《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1份。
3.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劳动合同、录用(聘用)通知等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各1份,如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凭证复印件。
(二)人才安居保障认定
1.《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申报安家补助及安居补贴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录用(聘用)通知、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各1份,如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凭证。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近五年无“住房登记交易记录”1份,已婚人才查证范围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婚人才查证范围为本人及父母。
5.当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未在户籍所在地和自贡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情况说明1份。
6.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若属于境外(海外)学位,则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本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各1份。
8.购房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名下住房套数查询核实意见各1份。
安居保障申报资料根据申报类别据实提供。其中,申请安家补助:提供1、2、3、4类资料;申请购房补贴:提供1、2、3、4、5、8类资料;申请人才公寓且已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提供1、2、3、4类资料,未认定高层次人才的提供1、2、3、4、6类;申请安居补贴:提供1、2、3、4、6、7类资料。申报资料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一)自主申报。申请人填写《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交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在申请表用人单位审查意见处写明审核和公示情况),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三)复核认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申报类别,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等按照认定标准条件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无异议后,按程序印发认定名单和拨付资助资金。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