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链接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
(三)包庇同案人员;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五)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何 琴
校对:汤雅麟 张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