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注意啦!这些行为将被罚款20元至200元

乐活   2024-12-27 19:22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将于2025年1月1日起
开始施行
事关电动自行车,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涉及内容如下


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将罚款2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待驶(转)区内等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未悬挂号牌

将罚款3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 “驾驶未登记、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十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号牌,处一百元罚款。”


骑车打电话、看手机

被罚款20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本规定,驾驶人、乘坐人未佩戴或者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或者驾驶人遇红灯时,未在路口停止线以外、待驶(转)区内等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违反本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制动、喇叭、照明装置、反光装置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者驾驶电动自行车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以手持方式拨打电话、手持电子设备浏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

将被罚款50元以上200元以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从事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对拼装的,予以没收。”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请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中卫交警

©声明:图文来自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点击阅读原文发布  中卫 同 城 信 息! 

中卫信息网
这里是数万中卫人信息发布的平台!传递正能量!便民利民!有求必应!招聘求职,房屋信息,二手物品,相亲交友,求帮助,吃喝玩乐,衣食住行,总有机会帮到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