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老头乐”的电动三(四)轮车时常作为“老年代步车”,深受老年人的喜爱。但其安全性差、防护措施薄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侧翻车上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但商家只会告诉消费者,这车不用加油、不用上牌、不用考驾照更不用上保险。
近期,在FM92.8交通音乐广播《爱上这座城》节目中, 有听友来咨询这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在线】版块主持人晓燕特别邀请王凯律师,就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老头乐”因不用加油、不用上牌、不用考驾照更不用上保险的优势吸引了大批老年人前去购买。虽然老头乐靠电力驱动,但由于整车质量超过55千克且最高时速往往可达60公里每小时,因此根据有关的规定老头乐属于机动车。
而“老头乐”的驾驶者往往因没有购买交强险且无准驾资格而面临如下法律风险。
首先,无准驾资格会面临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风险。
其次,由于法律仅规定机动车方对非机动车包括行人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而未规定非机动车对机动车一方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即便在伤亡事故中,“老头乐”驾驶者不承担事故责任,其财产损失也无法得到赔偿。
再次,“老头乐”作为机动车由于未购买交强险,驾驶者还须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的基础上赔付伤者的损失。所以,就民事赔偿部分来说,严重扩大了“老头乐”驾驶者的损失,贪便宜贪方便的结果反而是得不偿失。最后,无驾驶资格驾驶“老头乐”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记者/编辑: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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