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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薛利超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合理利用水域滩涂,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促进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好水产养殖与沿海开发和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关系,根据水域滩涂自然资源条件的特点,结合全面实施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合理利用,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修订后的《葫芦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规划》共五章18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养殖水域功能区划、保障措施、附则。
《规划》明确,本规划基期年为2023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规划目标为:科学合理规划水域滩涂资源,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滩涂,进一步健全养殖业管理制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在尊重水域滩涂自然属性的基础上,结合社会需求,在科学、生态、集约、节约和规范的原则下,高效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水域滩涂养殖资源,为海洋渔业经济服务。重点任务包括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合理规划水域、滩涂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和资源;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规划》明确规划范围:东起葫芦岛市与锦州市陆域海域分界线,西至葫芦岛市与河北省秦皇岛市陆域海域分界线,北至葫芦岛市与朝阳市陆域分界线,南侧以海岸线向海延伸12海里为止。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指葫芦岛市行政管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葫政办发〔2019〕89号)同时废止。来源:葫芦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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