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经营地过渡期租赁收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团场经营地承包管理,规范国有经营地对外竟包租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承包租赁人,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竞包租赁,具体事项如下:
01
竞包地块
地块位置及面积:四十七团六连1685.96亩土地(附:四十七团六连经营地过渡期竞包租赁地块明细表)。
报名至正式竞包之前,所有报名者对发包地块可进行现场勘察,发包地块具体情况由连队两委负责解答。
02
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为一个种植期,即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营性国有农用地合同》效力终止,土地承包权自动收回,次年由发包方按照团场农业发展规划要求,重新公开竞包。
03
奖补享受及权利义务
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范围内土地支持补贴当年归原竞拍中标承租人所得,承包田上应承担的农业水资源费由承租人负担;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及配套设施修缮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规模经营得到国家奖励归承租人所得。经营合同期间,承租方根据生产需要,自行投入,所产生的生产经营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04
报名地址及起止时间
经营地租赁发包主体为连队。承包方范围包括:连队职工、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同等条件下本连职工优先。
有意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7日到六连办公室进行竞包报名登记。
竟中者5天内跟团场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营性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未中竞者3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如不按期足额缴纳所中标面积承包经营费用,将视为主动放弃,由团场重新发包,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05
竞拍方式
按照2025年经营地收费标准进行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价及竞得人。
06
环保及“防违控违”责任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内必须严格农业生产环保相关规定,做好残膜污染治理等。不得在所承租经营地地块搭建任何建筑,如确有需要,需经国土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自行搭建的,后果自负。
07
其他事项
1. 凡涉及道路、桥函、林带、管网等投资项目需要用地,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不得借口阻止,占用面积从承包面积核减。
2. 凡涉及到田间管理事项,由连队两委负责解释。
08
报名联系人
叶雪梅
18799366866
刘玉华
15209032913
编 辑:吴双琦
责 编:皇素萍
监 制:肖永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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