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盖州公安
缜密侦查、迅速行动
仅用7小时
速破沿街商铺被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
追回全部被盗财物
“警察同志,我店里三万多烟酒和现金不见了!”12月14日7时54分,盖州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孟某报警称自己经营的烟酒行被盗窃,被盗现金及物品总价值约三万元人民币。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多警种部门合成作战,经过走访侦查、分析研判,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作案时间和身份信息。
当日11时20分,民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时驾驶的机动车,随后通过排查周边确定了其具体住址。经历近四个小时的蹲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其窝藏赃物的地点,民警共查获一百余条未拆封的香烟、被拆封的散烟和六瓶高档白酒。至此,该起盗窃案在案发不到7个小时后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 核:刘 畅
编 辑:宋 宁
校 对:郭雨晨
排 版:叶冠宇
来 源:盖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