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货拉拉”当“运钞车”
转移诈骗赃款
这波操作可真“刑”
近日,大石桥市公安局钢都派出所接到货拉拉司机报警称运送货物异常,民警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其运送“货物”实为24万元现金。
民警辅警现场联系货物委托人,但委托人几次否认其交由货拉拉司机运送“货物”为现金的事实。为尽快排查潜在受害人群体数量,避免更多群众遭受财产损失,钢都派出所立即与大石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取得联系,迅速找到该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牛女士。
原来,牛女士接到外地来电,蛊惑其投资“高收益项目”。牛女士信以为真,按照对方所讲流程进行网上转账,直至银行卡被限额,对方再次要求其到银行取出现金通过物流方式进行资金转运。
经民警辅警耐心细致劝阻宣传,牛女士才认清其被骗事实。目前,被骗现金已悉数返还牛女士,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类电信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便以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通过快递或网约车送到指定地点,在实施诈骗的同时“洗白”诈骗资金。
广大快递员、网约车、货运车司机务必提高防范意识,在接单过程中如发现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切勿被诈骗分子利用。
审 核:刘 畅
编 辑:宋 宁
校 对:郭雨晨
排 版:叶冠宇
来 源:大石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