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扫黑除恶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
(二)通过“霸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通过暴力等手段垄断矿产资源的“沙霸”“矿霸”,以及围标、串标、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的黑恶势力;
(七)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八)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学工作等情形的黑恶势力,以及问题背后的“保护伞”;
(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举报方式及举报人保护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或12337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举报内容要尽量详实,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有证据的,要尽量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三)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851-25590125(工作时间:早上8:30至下午17:30)
来信地址:务川自治县行政中心3楼301室
中共务川自治县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
平安务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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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陈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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