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201号),对拟承担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拟承担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
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