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经查,网民吴某某(男,24岁,现住南京,网名“奶声奶气的咖啡”、“魔鬼苏慧伦”)在网上浏览到余华英案件的相关视频,说“人贩子余华英连自己的亲儿子都能卖”。其出于吸粉引流、赚取广告收益的目的,通过某社交平台自带软件剪辑视频,造谣称自己是余华英当年被卖掉的儿子,在网上恶意制作、发布虚假视频,扰乱网络空间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南京公安网安部门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某给予行政处罚,相关账号已被封禁。
针对上述事件,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刑法》:根据刑法相关条款,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可能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尤其是在涉及严重社会事件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被处以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拘留。
《网络安全法》:该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平台上的信息进行管理,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若未尽到管理责任,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面临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相关社交平台账号被封禁。若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陈平凡认为,以下行为是高风险行为:1.散布未经证实的信息或谣言。2.参与或传播恶意炒作的内容,尤其是涉及敏感事件的内容。3.盲目跟风评论或转发,可能导致误导他人。
陈平凡建议,网友讨论社会热点事件时,应理性“吃瓜”,具体表现在:1.在获取信息时,选择权威媒体和官方渠道,避免轻信社交媒体上的不实信息。2.对于热点事件,保持批判性思维,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内容。3.理性参与讨论,避免情绪化言论,尊重事实和他人观点。4.关注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网络行为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不当言论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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