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拟发文:工地采用高清人脸识别,定位技术,芯片植入安全帽!

文摘   2024-11-08 10:22   北京  

来源:住建部官网

11月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智能建造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1
适用范围

1.1.1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生产、 施工、运维等全生命期的智能建造。既有房屋建筑的改建、 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02
定义

1.2.1 智能建造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化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形成的人 机协同建造方式

1.2.5 智能施工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operation 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建造装备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 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和施工过程进行智能化组织 和管理。

03
关于智能施工方面提出以下措施:
采用高清人脸识别,确保到岗履职

5.2.5 宜集成应用考勤闸机、电子围栏、高清人脸识别摄 像头等技术,通过智能门禁自动校验工地进场人员的入场权 限,并关联施工过程人员作业记录,多维度验证进场人员的 在场信息,确保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真实可靠。

5.2.6 宜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建筑劳务人员电子派工, 自动校验记工单数据和实名制考勤数据,自动生成工资单, 经工人、项目、企业三方线上确认后,进行线上发薪,确保 按月足额发薪到卡到人。

采用定位技术,芯片植入安全帽

5.2.7 宜采用定位技术,将芯片植入安全帽内,实现现场 作业人员的位置共享、轨迹记录等功能,提高现场人员的可 控性。

5.2.8 应采用视频监控、图像检测识别等技术,对现场人 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测巡查,对未佩戴安全帽、违章危险作 业等行为进行提醒与警报,提高现场安全管理。

5.4.17 应采用智能化安全绳等自动感应装备及系统,保障 高空作业人员安全。

应采用建筑机器人、智能造装备

5.8.3 应采用 BIM 模型作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装备协 同作业、路径规划、导航及调度的基础。

5.8.4 应采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实现场地平整、基坑开挖 及填筑土方量相关计算,直观展示施工现场进度,生成不同 时间段施工现场三维实景模型。

5.8.7 应采用智能施工升降机,进行施工人员和物料垂直 运输,实现超载超重识别、笼顶防撞、层门防夹、双笼联动 和故障诊断提醒。

5.8.8 应采用 5G、智能远程操控系统以及塔机上的角度、 幅度、吊重等传感器等技术,远程操控塔式起重机进行高层、 超高层建筑及其他施工环境恶劣的起重吊装作业。

5.8.10 应组合使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及抹光机器人, 进行大面积地面混凝土浇筑施工,通过智能激光找平算法、 智能摆臂算法等技术,实现全自动作业和高精度施工。

5.8.11 应利用地坪研磨、地坪漆涂敷和地库车位划线机器 人,进行大面积环氧地坪漆施工,实现路径自动规划和导航、 混合出料、精准布料、自主避障、自动收放线和自动吸尘。

5.8.13 应采用条板安装机器人进行大尺寸条板安装,实现条板抓取、举升、转动、行走、对位、挤浆等全过程自动化 安装作业。

5.8.14 应采用墙面处理机器人进行大面积相对规整的室 内墙面施工,实现墙面基层打磨、抹刮腻子和漆面喷涂的自 动化作业。

5.8.17 应采用手持式智能钢筋捆扎机代替人工进行钢筋 捆扎作业

......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全生命期应用,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我们组织起草了《智能建造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信封请注明“智能建造技术导则”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智能建造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4年10月30日

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政策动向,帮助企业精准把握《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文件的实施要求,特定于2024年11月在成都市面向全国建设行业企业举办“建筑企业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资质审批管理内容解析暨企业发展规划及资质申报筹划、重组分立实操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针对新变化和新要求进行深入解读,重点围绕企业业绩补录、人员业绩补录等重要环节进行深入指导;分享资质证书换领、延续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并针对企业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旨在提升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业绩的数据质量,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资质升级、增项、重组分立、换领、延续等管理工作,为企业规范运营、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现行及最新政策深度解读;

(三)关于资质新政实施前过渡期相关事项讲解;

(四)结合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设计、施工资质互认热点;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重组分立、吸收合并、改制、重新核定、跨省变更等申报技巧及注意事项;

(六)《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 版)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重点内容介绍及相关政策研读;
(七)资质申报材料三要件(企业综合、技术人员、企业业绩)考核重点与材料要点及案例分析;
(八)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资质的企业在填写《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及要求介绍;

(九)新政下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申报技巧及审查要点;

(十)结合案例剖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过程中常见问题和高频出错点,提高资质申报通过率;

(十一)资质申报审查要点解析;

(十二)四库一平台:

1.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工程项目信息入库管理工作通知解析;

2.新改版“四库一平台”建筑业企业库、人员库、业绩库和诚信库等信息系统的指导、重要指标的填写、考核要点及注意事项等;

3.如何围绕企业资质升级工作需要做好企业业绩入库;

4.省外业绩如何进行补录;

5.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时,注意事项;

6.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7.如何在住建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录入平台,并符合资质申报或招投标要求;

8.公路业绩补录有哪些注意事项?(个人业绩和企业业绩)

9.业绩补录实操指导。

(十三)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全国范围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不受区域限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行业协会领导及全国范围内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资质主管及相关专员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8日(成都

11月26日为全天报到日,27至28日两天全天上课

四、报名联系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5718861402同微信

报名后统一发送报到通知及乘车路线

欢迎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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