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意义是什么?
答:是贯彻落实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大政方针的行动;是积极支持我市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的举措;是减轻群众购房负担,促进一二手住房联动,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具体政策。
2.本次活动时间范围?
答:2024年8月23日—2025年8月22日。
3.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介机构、商业银行有哪些?
答:两协会将在各自协会官网公布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名单,“以旧换新”活动具体参与单位以两协会官网公布的名单为准。
4.本次活动的新房、旧房是指什么?
答:本次活动的新房是指两协会官网公布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本次活动的旧房应为商品房住宅,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书,旧房房源应成套可生成厦门市存量房房源编码、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等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5.以旧换新中,换房人可以办理旧房交易资金监管吗?
答:可以。为保障交易安全,建议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交易资金监督机构将在本次活动中免费提供佣金监管、旧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
6.换房人参加“以旧换新”有哪些补贴或优惠?
答:(1)开发企业将为换房人的旧房补贴交易中介费(按实算,不超过新购商品房房价2%)、无责任解除新房认购退还定金等。换房人参加以旧换新选购新房方面最终享受的补贴、优惠条件、幅度以《“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为准。
(2)享受当前市场最优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
(3)享受免费提供佣金监管、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
(4)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7.旧房没有卖出去,新房定金可以退还吗?
答:可以。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定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换房人可以将换购新房办理到直系亲属名下吗?
答:可以。直系亲属关系包括父母、子女与配偶。
9.活动中若出现纠纷该怎么处理?
答:在两协会“以旧换新”专栏登记的换房人如果与两协会官网公布的参与单位出现纠纷,新房通过房协进行调解,旧房通过中介协会进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协调解电话:0592-5852768、中介协会调解电话:0592-5121130 )
厦房 中协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AAAAA级社会组织
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95号君临宝邸四楼(BRT二市站廊桥直接楼梯上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592-5052319、51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