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沾益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崔学开,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管理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9月5日13时0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王兴中,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轩家社区宋家河第四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2024年10月2日20时0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李毅,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云龙社区吴家头居民小组居民,2024年10月19日20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
曲靖市沾益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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