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部分岗位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百科   2024-12-11 21:44   四川  
日前,根据“中原铁”公众号转发国铁集团通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国铁集团关于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函进行了批复,同意国铁集团对部分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让我们一起看看都涉及哪些岗位!
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机车乘务人员、列车客运乘务人员、车辆乘务人员、工务设备维护人员、信号设备维护人员、通信设备维护人员、供电设备维护人员、变配电设备检修人员、自轮运转设备工、房建设备维护人员、铁路舟桥工、机车维修人员、车辆维修人员、动车组维修人员、机车整备人员。
实行以季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


车站客运人员、行包人员、货运人员、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调度员、机车调度员、行车作业人员、调车作业人员、变配电值班员、救援列车作业人员、焊接工、保安员、铁路报话员、公寓值班员、厨师(餐车、行车公寓)、锅炉操作工、试验检测设备维修人员、汽车司机、船舶驾驶员、船舶业务员、船舶机工。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将人社部批复内容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岗位劳动者;要严格按照人社部批复确定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范围执行,不得扩大实施范围。

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供政策解释,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时间,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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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工时制度?

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994年原劳动部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制定颁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了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行业、岗位(工种)和具体条件标准。其中,不定时工作制的适用工种(岗位):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需要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业范围为: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平均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来源:中原铁路、百度百科、铁路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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