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政务   2024-11-21 18:19   黑龙江  

大庆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Ⅲ级(黄色)预警的通告

经市生态环境局和气象局会商研判,11月22日至24日,我市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以轻-中度污染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重度污染。为减轻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照“哈大绥”联防联控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办规〔2024〕4号)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21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大宗物料运输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运输。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各县(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汽柴油货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三、面源控制措施。停止矿山、砂石料厂等露天作业。除重大民生、应急抢险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


四、道路保洁。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五、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督查巡查队伍,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


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大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吕晶晶
审核:祝春霞 艾洪超
监制:崔广胜
咨询热线:0459-6696279


微大庆视频号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尽在微大庆视频号

快来关注

微大庆
大庆日报社官方账号,大庆主流媒体,权威信息发布平台。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黑备201000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33200700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08330072。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