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霍邱县委批准,霍邱县纪委监委对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二级主任科员荆学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荆学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漠视纪法原则,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导致群众长期信访;不按规定执行政策,擅自让被征迁安置对象违规享受签约履约奖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征兵入伍、征迁安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变更建筑物性质方式,非法套取征迁补偿安置款;滥用职权,致使拆迁户多领补偿款,导致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荆学蕾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霍邱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荆学蕾开除党籍处分,由霍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霍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