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昌吉!一摩托车驾驶人无视红灯被撞 受伤还负全责!

文摘   2024-11-04 15:36   新疆  

驾驶摩托车
您是否也曾
有过这种侥幸心理呢? 

路口空旷没有车不要紧”

“赶时间闯个红灯没事”

“开车的看见我就减速了撞不到我”

......


2024年10月21日,阿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昌吉市乌伊路与延安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时,与张某驾驶在延安路路口左转的小型客车相撞。

阿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造成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阿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经认定,在此事故中,当事人阿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负全部责任


在路上争分夺秒

就是用生命图方便

赢不来速度 更换不来安全

稍不注意就可能酿成大祸

摩托车闯红灯交通事故案例

↓↓↓



闯过去了也许节约几秒的时间
可一旦发生事故
则是以生命健康为代价
以家庭幸福为代价
实在太不值得
其实不止摩托车,还有电动自行车
也存在灵活机动、稳定性低的特点
在这里提醒您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以下这几点千万不能忘
↓ ↓ ↓ 

安全提示


01


不闯红灯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02


各行其道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03


按规定行驶

很多骑车人图省事,经常逆向行驶,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方便,不愿绕行,给顺行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04


出路口时要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05


安全骑行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06


警惕安全风险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路口等候时,通常至少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此外,一定要牢记,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



END




(海报制作:高翔)

昌吉市明日天气早知道

天气情况:昌吉市明日白天到夜间晴转多云,1℃至10℃。  

温馨提示:空气质量良,可以进行室外活动。

编  辑:徐   诺
责  编:谭红亮
审  陈   燕

监  审:朱敏宇

投稿邮箱:cjswx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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