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我遇上了假警察?今年6月11号,江苏吴江民营企业家沈某,被两名外省某县的警察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为由从家中带走,面对身着警服、装备警械的民警配合调查的要求,沈某不仅没有设防,并且非常配合。可是在路上,其中一名警察以帮忙处理案件为由向沈某索取财物,让他既疑惑又害怕,真警察怎么会这样办案?我是不是遇到危险了?于是趁二人不备,沈某在浙江湖州德清县境内跳车逃跑并报警。
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这起趋利性执法的典型案例,揭开幕后真相。接到沈某报警后,德清县警方最先认为两人可能是冒充警察,按“招摇撞骗罪”展开侦查,结果发现二人真的是司法人员,李逵居然干起了李鬼的勾当,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之后,德清县、湖州市两级检察院主动介入,针对两人司法人员的真实身份,精准确定司法侦查方向,按照“滥用职权罪”侦查、起诉。最终,民警杨某某、协警占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七个月。
这种公然利用警权的新型勒索犯罪,虽然只是个案,但隐蔽性强、伤害面大、群众意见极大,还严重败坏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声誉。什么叫趋利性执法?就是看似像在“正规办案”,但执法动机却不是为了维护法律正义,就是直奔非法牟利而来。近期,法律界、企业界正在热议所谓“远洋捕捞”式执法问题,就是针对这种违规异地执法行为。浙江省高检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是保护企业家,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绝不能姑息纵容“知法犯法,执法犯法,靠法吃法”滥用职权的行为。这起案件也提醒民营企业家们一定要守法经营,做到心中没鬼,遇事不慌。二是要对公安机关异地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学习,不光要防止“假警察”诈骗,也要预防“坏警察”趋利性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