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供热稽查和催缴暖气费的通知

民生   2024-12-05 17:31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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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热用户: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站供热服务的信任与支持。由于近期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用户存在偷接供热管线,擅自开栓接管,盗窃供热热源的违法行为。为保障区域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维护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供热质量。即日起,我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窃水、窃热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一、稽查的作用

供热稽查,顾名思义就是检查、盘查、审核和核实供热管网及各处用暖状况。供热稽查主要针对报停、强停、退网及网外的热用户的核查,有无私开、放水、私接乱改、破坏供热设施,阻止维护和管理等违规用热行为进行综合排查治理的一项合法工作。

二、偷热的危害

盗窃供热热源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供热秩序,造成供热管网失衡,危及供热系统安全,还严重侵害了广大热用户的权益,降低其他住户的室温,造成公共资源、能源严重浪费,极易损坏供热设备,影响整体供热质量。对于私开、窃热、改、放、接等违规违法用热行为,我们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违规用热的后果及应负责任

对发现违规用热行为,稽查人员现场取证核实,依照供热相关法规条例,联合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将其列入供热“黑名单”,保留法律追索权利。

四、法律小贴士

根据《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热用户有下列行为的,供热企业可以停止供热:

1、擅自改动供热设施及改变供热方式,影响供热质量;

2、擅自连接供热设施;

3、安装热水循环泵装置;

4、排放、取用供热设施内的循水;

5、改变热用途或者擅自扩大用热

6、阻碍供热企业对公共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7、私自占用、锁闭、改造公共管道井;

8、热用户恶意破坏热计量设备及其它供热设施;

9、影响供热系统正常运行和其他热用户用热质量的行为。

五、窃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将受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2、供热企业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终止供热,收取应缴费用和违约金;

3、造成他人损失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4、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关于催缴暖气费的通知

为了保障2024-2025年度冬季正常供热,确保广大居民冬季采暖能正常有序进行,若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及时缴纳暖气费用,我们将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催缴的方式进行提醒。依据《民法典》、《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建议您在接到本年告知书十日内全额缴纳此供暖季的取暖费。如在下个供暖季开始前仍未缴纳取暖费,供热站将在供暖季暂停为您供暖,对于连续两年以上未缴纳暖气费用的住户,我们将移交法律部门,走法律程序,造成的后果住户自负。

让我们争做文明用热公民,争当合法采暖用户,和谐的供用热关系靠我们共同创建,我们愿与您团结一致,共创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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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杨   昕

审核:李忠毅

       编辑:呼未龙 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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