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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发布最新通报!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青岛市加大对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2月5日,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宋某某在洛阳路8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北公安分局对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5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潘某某在团结路1517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三
2025年2月5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陈某在烟台路、双珠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陈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四
2025年2月5日,黄岛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徐某某在双珠路、凤凰山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黄岛公安分局对徐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五
2025年2月5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侯某在崇仁路、火炬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对侯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六
2025年2月5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某在新业路123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高新区公安分局对刘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七
2025年2月5日,平度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平度站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平度市公安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八
2025年2月4日,莱西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某在北京路、广州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莱西市公安局对孙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九
2025年2月3日,市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某在四川路、林芝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南公安分局对刘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
2025年2月3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在重庆中路873号某小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一
2025年2月3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某在石湾一路、东姜一路路口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杨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案例十二
2025年2月3日,胶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某在兰州西路88号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胶州市公安局对位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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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抒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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