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从源头保障出行安全

2024-12-27 18:31   新疆  

为深化电动自行车企业隐患源头管理,确保消费者能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从源头上扼杀交通安全隐患。12月26日,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警示约谈

民警对电动车销售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重点强调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要求企业严格把控进货渠道,确保所售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销售超标、改装车辆等违规行为,明确法律责任与经营规范,促使企业树立合法经营意识,从销售源头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与电动车销售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套牌车的销售,共同营造电动车行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源头检查

民警对电动车销售点所售电动车质量、标志、合格证、电动车主要技术参数、是否3C认证、是否存在销售非法改装及拼装电动车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同时,要求销售点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在销售过程中,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不可违法改装车辆,坚决禁止销售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积极引导群众购买合标车,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宣传教育

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前来购买电动车的群众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提醒群众驾乘电动车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逆向行驶、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要求企业负责人在销售电动车的时候时刻提醒群众戴好头盔,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

下一步,轮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销售点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力争让每一位电动车驾驶员都能自觉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

编辑:比拉力·艾力

作者:比拉力·艾力

审核:王太元

终审:周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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