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入侵物种是全球公认的“生态杀手”,其对当地生态系统的危害不容小觑。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易某因非法引进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去年10月,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关员在口岸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易某驾驶的粤澳两地牌车存在异常,并在车内查获大量活体龟类动物。经鉴定,其中1760只红耳彩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为何私自运输一些小乌龟会引发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2021年3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易某非法引进的红耳彩龟数量巨大,一旦引进,其扩散风险极高,对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
外来入侵物种一旦传入并定殖,会对当地生态系统、物种带来威胁,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红耳彩龟会排挤本地物种,传播沙门氏杆菌,对入侵地的本土龟造成严重威胁。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人员往来的增加,外来物种传入风险持续加大。非法引进饲养“异宠”、违法违规放生等新情况不断出现,某些外来物种一旦扩散定殖,彻底清除难度较大。
据海关总署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3.7万种次,截获“异宠”等外来物种2071种次。拱北海关今年1至8月已截获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3.1万批次,其中检出有害生物约2.6万种次,查获外来物种2450种次。
为了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必须发挥法治的力量。我国多项法律法规对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有明确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行为将进行严厉处罚。
然而,目前仍有不少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概念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对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构成犯罪的了解不到位。因此,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是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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