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
东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东平县又有多人被查处
提醒大家
这件事千万不能忘
那就是
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除夕夜间至今
又有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被东平公安依法查处
现将相关案例通报如下
1.1月28日21时许,林某在禁放区宿城社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林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1月28日21时许,徐某在禁放区焦村社区弘德医院附近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3.1月28日23时许,王某在禁放区宿城社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4.1月29日0时许,侯某在禁放区贯中社区罗庄村附近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侯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5.1月29日0时许,何某在禁放区宿城社区体育馆附近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何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东平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