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的公告
文摘
2024-09-20 19:39
广西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编制外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1名。(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用人单位安排,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二)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岗位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的办公软件等。(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四)男女不限,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财经类专业或中专学历且有会计类职称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前往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新政路1号新地镇人民政府301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4-2901727。(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三)资格审查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2.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3.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4.简历原件一份。(四)面试工作由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组织和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新地镇人民政府电话告知面试时间,未进入面试者不另行通知。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面试,面试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五)体检面试合格者自行到龙圩区中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六)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公告栏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认聘用,聘用人员归镇人民政府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八)工资待遇编制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圩区委区政府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本《公告》由新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290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