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云南省2024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在国家核定面向云南省招生的28所定向培养高校2024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全省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497人(含女军士4人,具体计划见文末附件)。有关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计划类别”为“定向培养军士生”。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招生宣传
(二)志愿填报
(三)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
(五)投档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
(二)淘汰
(三)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2024年云南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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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