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文摘   2024-12-16 20:16   北京  


《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大兴区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和大兴区委深改委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13日以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共7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及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全链条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基础支撑保障、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等6方面工作任务,具体细化为18项重点工作。同时,针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监管薄弱、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不完善等问题,在深入排查风险、提升产业级次、严格安全准入、加强重点管控、突出使用管理、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成为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对于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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